電子發票小百科:
1.「載具」:指經財政部核准,得以電磁紀錄記載或連結電子發票資訊之工具。載具分為共通性載具(如:手機條碼)以及會員載具。
(1)共通性載具(手機條碼):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平台提供手機條碼之申請及下載列印,於網站上消費時,輸入手機條碼,可將消費之電子發票連結至手機條碼中,例如輸入: /1234ABC 。
(2)會員載具:e首發票會員載具,預設為「電子郵件/手機號碼」,可用以記錄貴客戶之電子發票。若貴客戶使用會員載具索取電子發票後,欲進行捐贈,在歸戶後,可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平台進行捐贈設定。
2.「愛心碼」:客戶於網站消費時,輸入社福機構愛心碼,電子發票會捐贈予該公益社福團體。
例:愛心碼
3.「歸戶」:指買受人將已連結於載具下之電子發票資訊,再連結至身份識別資訊或共通性載具之方式。消費者可於e首發票系統,使用歸戶功能,將e首發票會員載具歸戶至共通性載具。已歸戶之發票,可於財政部整合平台查詢發票資訊及明細。
4.「對、領獎」:
(1) 以共通性載具、會員載具(已歸戶)索取電子發票:由財政部整合平台進行中獎通知。若有設定個人銀行帳號者,財政部直接匯款至個人帳戶;若無設定銀行帳號者,請至Kiosk列印中獎發票紙本。
(2) 以會員載具(未歸戶)索取電子發票:由廠商取得中獎清冊後,e首發票協助進行中獎通知,並於開獎日翌日起十日內,寄送中獎發票紙本供買受人至郵局兌領獎金。
5.「索取紙本」:
(1) 以共通性載具索取電子發票者,爾後有發票紙本需求,請向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平台諮詢。
(2) 以會員載具索取電子發票者,爾後有發票紙本需求:
▓於發票申報期內(次期開始13日前),貴客戶可至電子發票系統,索取電子發票證明聯(或收執聯)及證明聯補印(或存根聯)。
▓若已逾發票申報期至當期發票開獎前(次期開始13~25日之間),不提供電子發票證明聯(或收執聯),僅提供證明聯補印(或存根聯),索取任何紙本者,會喪失財政部無實體獎項領獎資格。
▓當期發票開獎後,僅提供證明聯補印(或存根聯)。